|
随着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投入的增加,墨西哥义务教育体制日臻完善。2002年,墨西哥正式颁布实施《学前义务教育法》,将义务教育年限从9年扩大至12年(3至15岁),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3岁纳入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的国家。10年后,墨西哥又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,成为世界上为数极少实行15年义务教育的国家之一。
高等教育分为大学和研究所教育。研究所教育则分为三类,说明如下:
(一) 硕士班研究(Maestra)
硕士班研究生必须具备学士学位,通过入学考试、或申请入学录取后,研究所课程修业二年、或以上,并撰写硕士论文。论文口试通过后,授予硕士学位,即「Maestra」,相当于美制的「Master」。拥有硕士学位者可从事学术研究或大学授课工作。
(二) 专门技术研究(Especialidad)
专门技术研究系指因某种特殊专业需求而设立的学士后课程,例如:心理咨商、企业管理等。修业后不授予硕士学位,因此不具备在大学院校任教或研究之资格。
(三) 博士班研究(Doctorado)
攻读博士学位,必须具备硕士学位、或同等学历,通过博士班入学考试、或经申请入学录取。墨西哥的博士班课程分二种,即:学分制和师徒制。
1. 学分制: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必修学分,并撰写论文,论文口试答辩通过后,授予博士学位
2. 师徒制:人文科学研究学门较常采用师徒制,以培育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为目的。博士生有一位正指导教授(tutor/asesor),另有二位或以上的共同指导教授(co-asesor)。除了跟随指导教授群做研究外,博士生仍须选修「讨论课」(seminario)、或「专题课程」(curso monogrfico)。学期成绩则由学术委员会(comit)考评,其考评标准系参考:指导教授群的考评意见书、博士生的修业证明、博士生的研究进度报告、其他研究成就证明等。师徒制的博士生经二年修业后,才准予撰写博士论文,论文口试答辩通过后,授予博士学位学分制与师徒制不同处在于,师徒制旨在培育博士生的学术研究能力;因此,师徒制的博士生必须时有论文发表于学术研讨会、或刊登于学术期刊。